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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梅县古代奇闻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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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录有如先生博文)

1:猪修行(《现果随录》)
时间:1664年甲辰五月初三日
地点:黄梅县城石姓人家与东禅寺
僧人戒显说:黄梅县有一户姓石的人,养了一头猪,两只前脚各有五个爪子。因为请道士设坛做法事,所以把这头猪卖给了屠夫,用所得的钱酬谢道士,第二天早晨就要被宰杀。
晚上,姓石的人的母亲忽然梦见东禅寺六祖慧能大师告诫她说:“你家所卖的五个爪子的猪,这头猪杀不得,赶紧把它赎回,不然会有奇祸。”石母问道:“大师是什么人?”六祖答:“我是六祖,你家连着几天在我的殿上请道士设坛做法事。道士不明事理,竟把三清像蒙在我的塑像面前,你还不认得吗?”石母猛然惊醒,想想确有此事,感到非常惊异。
这天晚上,屠夫也梦见那头猪,身上穿着人的衣服,对他说道:“昨天石家把我卖给你,我不是猪,是人,你要是不相信,可以看看我脚上长的五个爪子。你不可以杀我,赶紧把我还给原来的主人,送我到东禅寺去修行。”
屠夫醒后大为惊异,不敢杀它,凌晨牵着猪还给姓石的人家。彼此讲述自己的梦境,都觉得非常奇特。他们一起对猪说:“你既然这么有灵性,随便你去什么地方修行吧!”猪出了门,向着东禅寺方向投奔而去,并没有人给它指路。东禅寺住持铁壁禅师,给它起名“梦修”。不论亲疏,只要叫一声“梦修”,它都答应。我亲自给它授了三皈五戒。这是甲辰年(1664)五月初三日发生的事。
诗曰:
大千热闹逐红尘,说到清修冷笑人。
去去东禅犹怕晚,可怜石火电光身。
(洪注:黄梅人只要见到五个爪子的鸡猪牛羊等动物,一律不敢杀食,并放生或送到寺庙供养,此俗至今在黄梅民间家喻户晓)


2:万鱼顶经(《现果随录》)
明朝黄梅县汪静峰居士,名可受,担任大司马的官职,长斋供佛。一次乘船停靠在江边,天色将晚,忽见上万条鱼顶着一只木匣浮上水面。汪公让船工赶紧捞起,放在船头。当天夜里总听见船上有走动的声音,好像有天人前来朝谒,心中非常惊奇。早晨起来,劈开木匣,原来里面是一部篆书《金刚经》。经文共有三十二章,每章各用一种篆书字体写成。汪公随即请书法家洪公度临摹,刻板刊行,自己作序流通。因为是龙宫里的宝物,所以焚香顶礼,依旧送还江流之中。至今这个刻本仍流传于世。
诗曰:
祇园多劫礼金仙,才得龙宫贝叶传。
不负西来万鱼捧,法施无量度人天。


附记《聊斋志异》中汪可受奇闻事迹:

湖广黄梅县汪可受能记三生:一世为秀才,读书僧寺。僧有牝马产骡驹,爱而夺之。后死,冥王稽籍,怒其贪暴,罚使为骡偿寺僧。既生,僧爱护之,欲死无间。稍长,辄思投身涧谷,又恐负豢养之恩,冥罚益甚,遂安之。数年孽满自毙。生一农人家。堕蓐能言,父母以为不祥,杀之,乃生汪秀才家。秀才近五旬,得男甚喜。汪生而了了,但忆前生以早言死,遂不敢言,至三四岁人皆以为哑。一日父方为文,适有友人过访,投笔出应客。汪入见父作,不觉技痒,代成之。父返见之,问:“何人来?”家人曰:“无之。”父大疑。次日故书一题置几上,旋出;少间即返,翳行悄步而入。则见儿伏案间,稿已数行,忽睹父至,不觉出声,跪求免死。父喜,握手曰:“吾家止汝一人,既能文,家门之幸也,何自匿为?”由是益教之读。少年成进士,官至大同巡抚。原文摘自《聊斋志异》


黃梅汪可受简介:

汪可受(1559-1620)一名汪静峰,字以虚,号以峰。湖北黄梅独山汪革人。明万历八年进士,初任浙江金华令,旋升礼部主事,后历任员外郎、郎中,江西吉安知府,山西提学副使,江西右参政,山东霸州兵备道,山东按察使,顺天府尹,大同巡抚,兵部侍郎等职。总督蓟、辽宁、保定等处。万历四十七年(1619)因病辞职告老还乡。万历四十八年(1620)冬在紫云山挪步园病逝,享年六十一岁。赠兵部尚书,旌表为“天下清廉第一”。葬于张林镇茅栗山。汪可受在任四十年以守操自律称闻。万历二十年(1592年)知吉安时,修白鹭州书院;万厉三十七年(1609年)任陕西布政使时,于宝庆寺高“联镳会讲”,诣会听讲者众,改寺东“小悉园”为关中书院;万历三十八年(1610)祭拜恩师李贽,立《卓吾老子碑》树碑。并作墓碑记。后人为纪念汪可受于挪步园内建有可受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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